如皋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專項規(guī)劃
招標文件
招標單位:如皋市商務局
2018年7月3日
一、工程概況
1、工程基本情況
本次招標范圍:如皋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專項規(guī)劃,預算金額約18萬元。
2、招標方式:公開議標(財政局批復為競爭性談判)。
3、工期:確定中標單位一周內完成方案初稿編制工作,一個月內通過專家評審并報市政府。
4、投標人的資質類別和等級:
資質類別和等級:城市規(guī)劃乙級(含乙級)以上資質。項目負責人必須同時具備注冊城市規(guī)劃師與高級城市規(guī)劃師資格。
5、投標人業(yè)績要求:投標單位必須有商業(yè)網點、環(huán)衛(wèi)專項等相關規(guī)劃的編制業(yè)績。
5、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;
6、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、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、凍結和破產狀態(tài);
7、投標人企業(yè)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,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;
8、投標人資格審查材料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;
9、本工程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,中標單位不得轉包或分包此項目。
10、質量要求: 規(guī)劃需緊密結合如皋市實際情況,符合現(xiàn)行的法律法規(guī),并取得專家組的評審合格文件。
11、報價要求:
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報價,投標人自行踏勘現(xiàn)場。
12、付款方式:合同簽訂后,付款給中標人中標價格的30﹪;中標人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編制完成、通過專家評審和市政府審批,出具正式發(fā)票交付招標人,當年農歷年底前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項。
13、履約保證金:投標人中標后投標保證金自動轉化為履約保證金,待項目按合同約定完成后,無息返還。
二、開標、評標、定標
1、 評標辦法
本工程評標方式為:當有效報價人≥5家時,次低報價為中標候選人;當有效報價人≤5家時最低報價為中標候選人。
本工程最高限價為 18 萬元 。報價時不得高于最高限價,否則為廢標。
2、開標
2.1開標時間: 2018年7月 6 日 15 時 00 分;
2.2開標地點:如皋市行政中心 B座 806 室。
2.3投標方式:投標單位根據各企業(yè)自身實際情況制作投標報價文件。
投標報價應包括完成招標文件所確定的招標范圍清單內全部內容,以及為完成上述內容所必須的材料、勞務及稅金等所需的全部費用。
投標人應結合招標文件、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一起閱讀理解。
2.4開標時投標人需攜帶資料:
a、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;
b、法人代表身份證及被授權人身份證;
c、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;
d、業(yè)績證明資料(包含中標通知書或者相關合同證明文件等)
以上資料復印件蓋章裝訂。
2.5投標保證金: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提交現(xiàn)金人民幣叁仟元整作為投標保證金,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,否則招標人將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而予以拒絕。
2.6投標保證金的退還:
2.6.1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確定后且經監(jiān)察部門確認在本次招投標活動中無違法、違規(guī)行為的當場予以退還。
2.6.2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,在簽訂合同后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。
2.6.3如投標人發(fā)生下列情況之一時,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:
①中標人未能在規(guī)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合同協(xié)議;
②其他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情況的;
投 標 函
根據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標文件,我單位將遵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并根據工程招標文件的規(guī)定,經考察現(xiàn)場和研究招標文件后,愿以人民幣(大寫) 的(總價、單價)或者 的費率,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。
投標人(蓋法人章):
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(簽字或蓋章):
日期: 年 月 日
授權委托書
本授權委托書聲明:本人 (姓名)系 (投標人名稱)的法定代表人,現(xiàn)授權委托 (單位名稱) (姓名)為我單位的合法代理人,以本公司的名義參加 (招標人名稱)的 工程投標。代理人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,我方均予承認。
委托期限:
代理人無轉委權,特此委托。
附件: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
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
投標人(蓋法人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身份證號碼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
身份證號碼:
授權日期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