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關各科室、執(zhí)法大隊:
根據市政府關于重大工業(yè)項目容缺審批實施辦法,結合本局工作實際,對涉及本局審批的事項相關工作制定如下辦法。
一、項目范圍
經市政府認定可以實施容缺審批的重大工業(yè)項目(國家政策限制、禁止類、化工類項目除外),列入本局重點服務的范圍。
二、辦理程序
(一)加強領導。局主要領導對重大工業(yè)項目容缺審批負總責,局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,參與重大項目前期咨詢、協(xié)調、輔導等相關工作;局行政服務科負責重大工業(yè)項目的受理、答疑、審核、辦結工作。
(二)服務重點。局行政服務科接到容缺審批聯系單后,及時受理登記,一次性告知需要準備的相關材料,并安排專人做好相關服務。
(三)專家咨詢制。對不能按規(guī)定進行安全許可審批評審的“綠色通道”項目,可以向2家以上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建設項目安全咨詢,了解專家的意見后,3天內提出審查意見。
(四)業(yè)主承諾。對沒有進行安全許可評審的項目,只要項目業(yè)主簽字承諾在進行安全審批前,按規(guī)定補辦有關安全許可手續(xù)的,允許其進行項目前期的有關工作。
(五)容缺審批。對重大工業(yè)項目審批基本條件基本具備,申報材料主件基本齊全,其它條件和材料尚有欠缺的情況下,預先受理審核,提出項目預審意見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特事特辦。行政審批人員在收到市政務中心《容缺審批聯系單》后,審核相關材料,迅速進入審批程序,特事特辦。
(二)限時快辦。本著“能快則快”的原則,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,加快辦理速度,原則上在現有辦結時限的基礎上再壓縮30%以上,力爭提前辦結。
(三)責任追究。在實施重大工業(yè)項目容缺審批過程中,行政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,認真履行職責,對受理審批過程中不執(zhí)行市政府決定、不作為、慢作為、不擔當造成影響的,將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嚴肅處理,情節(jié)嚴重的調離審批崗位作待崗處理。